学生“建行龙卡”使用须知
1、我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的“建行龙卡”,已由吉安市建行冠名备档,卡号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一一对应,全国联网,请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如因各种原因确需更改卡号,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处收费管理科更改。
2、该卡主要用于学校扣缴学杂费、发放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工资等以及学生本人汇兑、存取现金、转帐与消费等。凡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经济往来均通过该卡结算,不需现金交易。
3、学校委托银行扣缴学杂费实行默认许可制。每学年开学前,我校各类普通本专科学生,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应缴纳的学杂费,学校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学杂费。学生到校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全国各地营业网点,将应缴学杂费足额存入(注:根据有关规定,存款金额必须大于应缴费总额11元以上)“建行龙卡”后,即视为默认许可,学校将委托当地建行根据收费标准,直接从该卡中扣缴学杂费。请注意:
①扣缴成功者应及时到辅导员处领取缴费收据。
②若未扣缴成功者,可持“建行龙卡”到学校计财处收费科刷卡交费(免收手续费),获取缴费收据后,方可办理注册等其他手续。
4、各位同学在使用“建行龙卡”存取款过程中,务必高度谨慎、注意安全,避免发生资金损失。
①务必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相应的密码。密码不要设置为自己熟悉的生日、电话号码等。密码也不能记在银行卡或笔记本等易于泄漏的地方。
②存取款最好在建行校内服务点,尽量不要到校外。
③务必要先更改银行卡初始密码,再存款。若已存款还尚未更改密码,请尽快前往建行校内服务点更改。
④存款时务必要与银行工作人员核对存款人个人信息,确认姓名、有关证件号码无误后再存款。取款时要防止密码泄漏、未取卡、周围的陌生人窥视、不怀好意的提醒和电话或短信、银行卡调包等情况。
⑤如发生了受骗、银行卡遗失、密码泄漏或遗忘等情况,务必马上到银行挂失或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