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体人员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在
交付使用前通过试水、试电、试用等方式发现问题并消除隐患,让用
户放心。
二、在工程交付使用时,向使用单位或个人公布施工单位和本处
的保修电话,保修申报电话为8103679,紧急情况拔打 。
三、在工程使用一个月内,上门进行工程质量回访,发放征求意
见表,对用户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随时接受用户单位或个人的保修申请,并按以下类别进行处
理:
1、紧急情况,立即派人上门处理。
2、一般情况,当天派人上门了解情况,寻找问题原因,三天内
维修完毕。
3、复杂情况,当天派人上门了解情况,三天内讨论提出维修技
术方案,七天内维修完毕。
五、维修工作如因天气等特殊条件限制须延期时,要及时向用户
解释。
六、针对出现问题较频繁的工程,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专
业人员来共同鉴定质量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附说明: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50年。
2、屋面、外墙、卫生间、房间的渗漏,为5年。
3、装修及水电,为2年。
4、道路:为3年。
5、易耗品,如灯泡、灯管、水龙头、冲水阀等,为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