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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2008学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井冈山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通知)

      井大学字[2008]33

 

关于评选20072008学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推动学校学生工作上新台阶,表彰在学生工作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优秀人员,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学校决定评选20072008学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工作的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对象为20072008学年中在职的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20072008学年中在职的学生工作人员,但在岗工作时间须满一年以上(含一年)。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科、分团委等专职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法纪观念强。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严格履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到位。

3、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的各种相关活动和培训,不无故缺席

4、所带学生班风、学风良好,成绩显著,至少获得院级或校级集体奖励1次。

5、热爱学生,关心了解学生,与学生关系融洽,学生评价好。

6、关心特殊群体和重点学生,能有针对性指导、引导重点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工作有成效、有特色。

8、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法纪观念强。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

3、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各种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不无故缺席。

4、具较强的执行能力,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上级的各种精神,工作主动性强。

5、无违法违纪现象,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各学院要按照“民主、公开、公正”,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工作人员比例合理分配原则,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评选,确定各学院推荐名单并报送学校审核。要求推荐人填写申报表和个人事迹材料(表格从学工处网站下载,事迹材料以工作成绩为主,2000字以内,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将推荐的名单及事迹材料分别以纸质文稿与电子文档于74日前交学工处教育管理科。

四、名额分配(详见附表:名额分配表)。分配原则,按照班级数的15%左右比例分配。

 

学生工作部(处)

2008627

主题词:学生工作   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 通知

  报:校领导                                         

井冈山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08627             

 

 附件1:各学院评选名额

     2、井冈山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申报表

 

发布日期:2008-6-30 11:27:32    浏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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