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生工作部(处) > 学生事务 > 正文
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平险理赔须知

 

          

   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平险理赔须知

 

一、意外事故:

    学生出险后告之学校,经门诊或住院治疗痊愈后提供相关资料如:疾病证明书、医疗发票、用药清单、出院小结(门诊不需提供)、保单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等并由学校出具证明书后连同索赔表格一并交保险公司办理赔案。

二、疾病住院治疗事故:

    学生出险后告之学校,经住院治疗痊愈后提供相关资料如:疾病证明书、医疗发票、用药清单、出院小结、保单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等并由学校出具证明书后连同索赔表格一并交保险公司办理赔案。

三、索赔表格的填写:

    索赔表格共四种为赔款通知书、赔付协议书、保险金给付通知书、理赔委托书。

1)赔款通知书:由学生在第三、四联(自带复写)是填写单位、账号、开户银行三栏内容并在收款单位(盖章)后签名,其余栏不能填写。

2)赔付协议书:由学生在被保险人下签名,其余可不填写。

3)保险金给付通知书:由学生按表格要求填写框内内容(保单号除外)并签名。

4)理赔委托书:赔款转入出险学生本人账户者不需填写。若出险学生委托他人领款或转入他人账户者需按表格要求填写(保单号除外)。

四、关于并案处理的表格填写要求:

    1、不超过15个案件且单笔报损金额在1000元以下及合并报损金额在3000元以下者可并案填写一份表格。

2、意外事故和疾病住院治疗事故需分开填写。

注:适用对象为我校07级学生。

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理赔代理人    郭经理    联系电话:13979636910

 

发布日期:2008-6-10 10:54:27    浏览人数:

 

井冈山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版权所有